籔
籔 | |
Unicode | 7C54 |
路径 | 【未集上】 【竹字部】 |
位置 | 《康熙字典》第903页 第39字 |
解释 | 【廣韻】所矩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主切【正韻】所武切,音數。【類篇】十六斗曰籔。【儀禮·聘禮】門外米三十車,車秉有五籔。【疏】十斗曰斛,十六斗曰籔,十籔曰秉。 又窶籔,竹器。【前漢·東方朔傳註】窶籔,以盆盛物戴于頭者,則以窶籔薦之,狀如環。又【楊惲傳】䑕不容穴,銜窶籔也。 又【廣韻】取句切。義同。 又【廣韻】所角切。窶籔,四足几也。 又【廣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蘇后切,音叟。炊䉛也。一曰漉米竹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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